杨美霞2016-07-18
为了明确所内各部门或课题组向国外寄出植物材料的程序,经所科技处授权,特制定如下手续流程:
1.准备拟寄出植物材料;
2.填写“植物材料出境证明”(含寄出材料清单,以下简称“出境证明”,附件1);
3.填写“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对外交流样品保密审查表”(以下简称“保密审查表”)(附件2);
4.将填好的“出境证明”以及“保密审查表”电子版通过Email传给标本馆主管,以确保格式正确无误,对拟寄出材料进行初步审查,并给出审查表编号;
5.标本馆主管将修改后的“出境证明(含材料清单)”以及“保密审查表”电子版反馈给经办人;
6.经办人将“出境证明(含材料清单)”(一份)、“保密审查表”(一式二份)打印出来,保密审查表请课题负责人签字,然后带上材料实物找标本馆主管审核,经核实种类、数量无误后,标本馆主管在“出境证明”、“保密审查表”上签字、盖章;
7.经办人将“出境证明”、“保密审查表”交科技处岳远征老师签字、盖章;
8.经办人到邮局办理邮寄,包裹外附上“出境证明(含材料清单)”。
注:
1)我馆只负责协助寄出无生命的传统意义上的植物材料(植物标本或植物提取物如DNA或化学提取物);
2)国家珍稀濒危保护植物以及CITES附录Ⅰ、Ⅱ所列的物种禁止出境;
3)除通过我馆从其他标本馆借阅的标本外,寄出其他材料的邮寄费用由各课题组自行承担。
1.《植物材料出境证明》
2.《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对外交流样品保密审查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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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美霞2016-07-18
西秋小铂, 刘恩德2016-03-04
邹贤桂2014-12-01
KUN2016-09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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